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A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0 月 28 日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A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第 3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富中证 A100 指数增强(LOF)
场内简称 国富中证 A100LOF
基金主代码 164508
交易代码 164508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3 月 2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611,039.52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通过量化风险管理方法,控制基金投
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的偏差,同时采取适当的增强策略,在严格控
制跟踪误差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使基金净
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被动复制的指数化投资方法,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风险的
基础上,适度运用资产配置调整、行业配置调整、指数成份股权重优
化等主动增强策略,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在资产
配置上,本基金采取指数增强策略。为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风险,本
基金的资产配置将保持与业绩比较基准基本一致,只在股票、债券(主
要是国债)、现金等各大类资产间进行小幅度的主动调整,追求适度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目标。在股票投资上,为严格控制跟踪误差
风险,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以被动复制跟踪标的指数为主,辅以适度的
增强策略。在债券投资上,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在保证基金
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也可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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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A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第 3 季度报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A1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
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根据《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关于富兰克林国
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 年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本基金转型日为 2020 年 3 月 26 日,自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起基
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因标的指数名称变更,
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起,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相应更名为富
兰克林国海中证 A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5 年 7 月 1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
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9.26% 0.81% 19.46% 0.87% -0.20%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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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六个月 20.49% 0.91% 19.52% 0.95% 0.97% -0.04%
过去一年 14.59% 1.09% 15.69% 1.16% -1.10% -0.07%
过去三年 18.49% 1.02% 20.75% 1.08% -2.26% -0.06%
过去五年 -1.23% 1.08% -2.27% 1.11% 1.04%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已在转换基准日 2020 年 3 月 26 日日终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在 6 个
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公司量化与 张志强先生,CFA,纽约州立大学(布法
指数投资总 罗)计算机科学硕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监、金融工 数学专业硕士。历任美国 Enreach
张志强 程部总经 - 22 年 Technology Inc.软件工程师,海通证券
理、职工监 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友邦华
事,国富沪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数量分析师,国
深 300 指数 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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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基金及 分析师、风险控制部总经理、业务发展部
国富中证 总经理、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截
A100 指数 至本报告期末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
增强(LOF) 有限公司量化与指数投资总监、金融工程
基金的基金 部总经理、职工监事,国富沪深 300 指数
经理 增强基金及国富中证 A100 指数增强
(LOF)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
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A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究报告发布公平性、投资决策独立性、交易公平分配、信息隔离等方面
均能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异常交易进行控制和审批。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
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组合之间发生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
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技成长优势明显。行业方面,通信、电子、电力设备、有色金属、机械设备、传媒等行业涨幅较
大,而银行、保险、交通运输、石油石化、公用事业、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美容护理、白酒、
煤炭等行业表现落后。本季度中证 A100 指数上涨了 20.56%。
三季度,中国制造业 PMI 指数逐月上升,三个月 PMI 值分别为 49.3、49.4、49.8,但已经连
续 6 个月在荣枯线下方,显示内外部需求恢复缓慢。流动性方面,三季度市场流动性保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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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间债券市场和资金价格有所波动,但不改宽松基调。A 股市场成交活跃,投资者风险偏好快速
上升,情绪高涨。短期而言,由于部分板块涨幅较大,拥挤度快速上升,叠加近期中美经贸争端
一波三折,A 股部分板块存在一定的回调压力。但考察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以人工智能为主要
驱动力的科技产业周期向上趋势仍然强劲;为实现经济增长目标,市场预期会有更积极的政策出
台。此外,9 月 17 日美联储开启的新一轮降息周期也有利于提升权益资产,特别是科技类权益资
产的配置价值。因此,中期来看,符合国家经济发展大战略、满足新质生产力要求的半导体芯片
等核心科技产业、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高端制造业等板块或具备较好的投资价值。
报告期内,本基金在保持均衡的组合配置以控制主动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量化选股
模型精选个股及构建投资组合,但期间策略组合表现不达预期,落后于业绩比较基准。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288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上涨 19.26%,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上涨 19.46%,基金份额表现跑输业绩比较基准 0.20%。
报告期内,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本报告期
内本基金管理人积极开展持续营销,努力落实解决方案。
因前述情形,经公司决策,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项下相关固定费
用。
§5 投资组合报告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股票 34,158,223.07 92.50
其中:债券 1,914,689.34 5.19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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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92,920.00 0.52
B 采矿业 2,306,761.00 6.26
C 制造业 20,112,923.33 54.5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D 1,097,627.00 2.98
供应业
E 建筑业 597,582.00 1.62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11,022.00 3.29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I 2,300,387.48 6.24
务业
J 金融业 4,542,653.00 12.33
K 房地产业 178,913.18 0.49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1,109.48 0.5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29,539.36 1.98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77,075.64 0.21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3,548,513.47 91.06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06,948.00 1.6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D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I
务业 2,761.60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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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09,709.60 1.65
本基金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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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提高投资管理效率,降低跟踪误差风险。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将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合约,以高效调整股票仓位。此外,
在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额分红等情形发生时,本基金可以通过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进行有效的现
金头寸管理,同时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将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本基金管理人制定的相关投
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事前将交易方案提交本基金管理人的股指期货投资决策小组审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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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在股指期货投资决策小组核定的范围内进行。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的股票。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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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1,603,119.6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885,165.55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4,877,245.67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611,039.52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有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的该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有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的该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者类 期初 申购 赎回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的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别 份额 份额 份额
时间区间
个人 1 20250701-20250930 13,735,347.99 - - 13,735,347.99 48.01
产品特有风险
投资者大额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为了实现基金资产的迅速变现,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可
能存在无法实现交易价格最优;亦或导致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产
生流动性风险。
一旦引发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
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可能出现比例赎回、延期支付赎
回款等情形。
管理人有权根据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于投资者保护原则,暂停或拒绝申购、
暂停赎回。
投资者大额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受到尾差和部分赎回费归入基金资
产的影响,从而导致非市场因素的净值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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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产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会面临科创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机制
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风险、流
动性风险、退市风险、股价波动风险、中小企业经营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
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基金资产并非
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tsfund.com。
件。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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